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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实施后,我市严查农贸市场“生鲜灯”!

2023-12-07 10:30:53  来源:盘锦号-今日盘锦

12月1日起,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,其中明确禁用“生鲜灯”。昨日,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兴隆集贸市场,对市场内的肉类销售区使用照明灯具的商户进行排查。

在肉类销售区,摊位上的一排排照明灯已全部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灯具,各种肉类呈现出真实色泽。在一摊位前,执法人员将灯光照射下的鲜肉与自然光下的鲜肉对比发现,两种商品视觉上没有太大差别,颜色基本一致。

该商贩表示,换上普通灯光后,猪肉的确没有红光照射下看着鲜艳了。现在开关灯基本看不出区别,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,同时对日常销售影响并不大,“只要肉够新鲜,消费者都会喜欢。”

“市场把‘生鲜灯’换成了白炽灯,生肉没了‘美颜滤镜’,购买时更加放心了。”一位女士对执法人员说,她每周都会来这里买一次肉,在普通灯光的照明下,她挑选了一块满意的猪肉。

自新规实施后,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职责、积极主动作为,对我市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“生鲜灯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。执法人员先后前往兴隆台区钻井、大洼区鹤吉、双台子区东风等大型农贸市场,重点对肉类、果蔬类、水产品类等经营主体的照明设施进行实地核查,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、亮度,对比自然光下是否存在产品色差,未发现一盏“生鲜灯”,所有的照明设施均为白炽灯光。

前期,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从事蔬菜类、水果类、肉类、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,重点突出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、大型商超等业态,开展“生鲜灯”大排查行动,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,劝导经营者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拆除改造。

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县区市场监管部门,对全市的农贸市场、商超、沿街商铺的肉店和果蔬店等开展排查,要求各经营主体使用普通照明灯具。同时也提醒消费者,如发现商户仍使用“生鲜灯”,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。(辽河晚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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