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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1日起!全面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

2024-04-18 09:55:59  来源:盘锦号-今日盘锦

从4月11日起,盘锦开展物业领域“大排查、解难题、暖万家”行动,全面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。

本次物业管理提升行动,以提升物业本质服务水平为目标,按照《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》和各部门工作职能,进一步厘清、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,深入推进监管执法进小区,全面落实监管责任,逐步形成齐抓共管、协同共治的小区综合治理格局。各县区、经开区住建、城管执法、公安、市场监督、消防救援等部门和街道(镇)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监管覆盖率要达到100%;依法严厉打击、纠正住宅小区建设单位、物业企业在前期物业招投标、承接查验、物业管理服务等环节的违法行为,或不服从、不配合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道(镇)管理等行为,督促其依法、依规、依标准实施物业管理,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;继续加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、组建工作的指导力度,对暂不具备条件或经推动仍无法成立、组建的,要通过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。

年内,全市住宅小区要实现业主委员会(或物业管理委员会)100%全覆盖。加强物业管理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,提高业主委员会履职水平和业主自治能力;畅通物业企业、公共服务专营单位、街道(镇)、职能部门投诉受理渠道,建立健全各级矛盾纠纷调解机制,推动一般问题或多数问题在前端解决,疑难、复杂问题由各级联席会议或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,群众投诉问题按时办结率力争达到100%。 (盘锦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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