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我市某运输公司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采取“移花接木”的非法手段,最终被交通运输部门给予处罚。
当日,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时,发现盘锦某运输有限公司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,在运营中,其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》显示运输的货物为“车用汽油或汽油”。然而,该车辆的《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报告》明确标注适装介质为“石油原油”。执法人员当场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询问,企业负责人在事实面前承认采取“移花接木”非法手段运输货物,执法人员随即进行立案调查。根据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相关条款规定。交通运输部门对涉事企业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监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哲介绍说,“根据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,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,应当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,否则,不仅违法,更严重的是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和人身安全。”
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运输企业,要依法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,切莫心存侥幸,以身试法,忽视运输安全,否则,事故一出害人害己,追悔莫及。(视听盘锦)